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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九章 烟雨十三夜(1 / 1)

“当年烟雨十三夜的确和若叶未央有瓜葛,但是这瓜葛并非若叶未央和烟雨十三夜之间的矛盾,而是若叶未央,千代风和龙族的矛盾。烟雨十三夜沉睡的原因也很简单,只是为了不想面对。若是当年若叶未央想要杀死烟雨十三夜早就杀掉了。”

“当年龙族被灭亡并非若叶未央和千代风的主意,而是龙族的选择,他们选择了袖手旁观,在三界大战之前拒绝了联合,因此被联盟所记恨,才共同对付龙族。最终龙族也参与了三界大战,并且大多数的龙族死于那场战争,但他们并没有灭族。说起来,这的确有若叶未央的错,但并非她一个人的错。”

“烟雨十三夜想要杀宫凰并非因为这件事情,而是因为宫凰在若叶未央离开之后灭掉了龙族,再加上和她的夙愿——关于千代风的选择,以及宫凌天和千御道这两个孩子的问题。陛下想知道千御道脸上的伤痕怎么来的吗?”

桃千浅愣了一下,虽然听不大懂两个女人之间的恩怨,不过听这意思好像千御道脸上的疤痕和这两个女人有关系?

“说吧。”

“千御道脸上的疤痕是宫凰给的。并且那道伤痕无法治愈。还在千御道很小的时候便因着宫凰的发怒而给了他一道伤痕。那时候千御道刚刚开始修行,因此这伤痕伤到了本源,无法修复。那时候宫凰并不知道千御道是自己的儿子,而一直还疼着宫凌天。”

“也就是在这件事情之后,千代风带走了千御道,直到千代风消失,千御道再次回到了梦之城,以强者的姿态出现。却不知道何时宫凰知道了千御道是自己的亲生儿子。在千代风消失之后,宫凌天就被抛弃。”

其实这段故事不算复杂,简单来说就是千代风这个坑货爹将两个儿子掉包了,宫凰不知道千御道是自己的儿子,于是伤到了千御道。于是,她就将罪责归咎于烟雨十三夜。

可是……为什么……不怪千代风?不应该怪千代风这渣男么?

“为什么千代风会消失,他还活着吗?”

“未央活着,他就一定还活着。只是现在不到他出现的时间罢了。我们总会见到他的。”罗兰微笑着回答。

桃千浅倒是有些想见烟雨十三夜了,听闻那个女人十分强大呀!

对强者的崇拜,以及对宫凌天母亲长相的好奇让桃千浅很想去见一见那个女人。

“你说,我们可以联合烟雨十三夜吗?”

桃千浅觉得如果烟雨十三夜和她联合的话,拿下宫凰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
罗兰有些犹豫,但是见桃千浅如此认真的模样,他的犹豫又渐渐消失。思索良久,他笑着点头,“但看陛下的意思。”

暗夜帝国的边陲地带,一片的腥风血雨。

这里有黑森林出来的部族。黑森林十分的宽广,以梦之城为中心,绵延几万里都是黑森林。

因此,当在烟雨十三夜的号召之下,那些沉睡的部族全部苏醒,以十二神庙为将领,分十二分队,井井有条。

烟雨十三夜呢?

桃千浅的目光看向了那些密密麻麻的军队,搜索着烟雨十三夜的位置。

此时桃千浅穿着一身男装,扮作商人的样子准备混入里面。

毕竟在这附近即便是黑森林的人也要采购生活所需物,准确的说,是抢夺生活所需物。

边陲的小镇早就没什么人了,依稀几个不能走的老年人和一些不了解真相的普通魔族,和许多来自暗夜帝国的探子。

从这里能够很好的观测到那边的情况。

桃千浅自然避开了这些人,来到了距离黑森林更近的地方。可是没想到即便是隐藏了自己的位置,还是被人发现。

一枚箭矢横空飞来,直接刺向了桃千浅。

桃千浅躲避利箭,目光看向了放箭的人,是黑森林中的部族。

呵,没想到自己还没动手竟然先被动手了,这种被人抢先的感觉很不爽呢!

桃千浅嘴角含着笑,可是眼中却是愤怒了。她看到了那个放箭的人,曾经在神庙中交手过的人,犬神君。

唔,仔细想起来在第四神庙的时候这个男人故意放了水,他好像是泱措的好朋友。

得出这个结论之后,桃千浅向后退了两步,“罗兰我们走。”

“主人,为何?”罗兰不解,按照桃千浅的性子不应该直接就这么走了才是。

桃千浅跨着步子离开,嘴角带着笑,“他应该是在警告我们被发现了。”

果然,当桃千浅一离开原地,密密麻麻的箭矢飞来,若是站着不动肯定被射成了刺猬。

就算桃千浅现在的魔力还算是不错,那也要费力才能躲开,而且还会暴露自己的身份,桃千浅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。

“罗兰,我们今儿就在小镇中等着吧。”

从白天等到了暗夜,桃千浅将一封信套在了一只飞鸟之上,直接飞向了黑森林之中。

很快,有人来找桃千浅。

是幽灵部落的人,而且还是桃千浅认识的人,那个幽灵屋部落首长。

幽灵屋脑袋上面有一百瓦的灯泡,所以很显眼。

幽灵屋见到桃千浅的时候也愣了一下,他很有印象,当年泱措让他演戏吓走桃千浅,却没想到桃千浅还是进入了梦之城,而且还打败了十二神君。

魔界一向对强者十分的崇拜,幽灵屋对桃千浅自然也是崇拜的。

眼神中多了几分的敬畏神色。

“小姐,我们的公主殿下有请。”幽灵屋并不知道桃千浅现在已经是吸血鬼帝国的帝王,因此她叫她为小姐。

桃千浅和罗兰一起进入了黑森林的地盘,被带到了一间屋子中。

屋子不算豪华,毕竟在战争途中没有办法讲究豪华。屋内的女人一袭金黄色的衣服精致华美,眼睛也是金色的,与仓寻有些许相像,是一个美丽到极致的女人,那种雍容华贵的美。

犬神君站在她的身后,看到桃千浅的时候,犬神君也是一愣,显然没想到桃千浅会来。

“你就是给我递信件的人?”烟雨十三夜看着桃千浅,上下打量,那金色的眼睛红迸发着一丝丝的旖旎光泽。

桃千浅是血族,她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
而桃千浅给她的信件中只有几个字,“我是宫凌天的未婚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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